都自称“老西关”,到底谁才是正宗?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16 14:28:33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食在广州,味在西关”。老西关美食象征着老广州的味道,深受市民喜爱。不过,美食的背后却酝酿了一场商标争夺战。
 
都说自己是“老西关”
 
据关某称,其是“老西关”注册商标的专利权人,将该注册商标授权给广州市荔湾区老西关美食城使用。该美食城致力于传承地方小吃,发扬传统文化,深入民心,不仅有著名美食家蔡澜为其招牌亲自题字,并且被选中在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中亮相。关某表示,“老西关”商标在餐饮界已经具有极高的知名度。
 
而一家名为喜士华标的公司也宣称拥有“老西关”商标,业务范围包括牛杂、肠粉等加盟经营。关某将喜士华标公司和另一公司诉至法院,认为两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以连锁加盟的方式授权加盟者在饮食经营场所的招牌、装潢、菜单等处使用与关某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老西関及图”商标,已侵犯其注册商标权,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等。两公司则称,“老西关”为专有地名,关某无权禁止其正当使用“老西関及图”商标,且关某的商标并非驰名商标。
 
老地名商标要加强保护
 
法院审理认为,两公司在被控侵权行为中使用“老西関及图”或“老西関”标识的服务项目,与关某“老西关”注册商标的核定服务项目相同,且注册商标相近似。加之“老西关”一词所富有的历史、文化、地域等特殊含义,使得公众的注意力更加被“老西关”文字所吸引而忽略图形的组成部分。在关某已经取得“老西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前提下,两公司的标识性使用方式使得公众无法确定该服务提供源自于关某还是两公司,从而导致混淆和误认。
 
去年3月,越秀法院一审判令两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关某经济损失20万元。宣判后,两公司虽提起上诉,但二审期间,已对其多家连锁店“老西关”招牌、标识、装潢等进行改装,该行为实际上认可并履行了一审停止侵权的判决结果。广州中院近日维持原判。
 
法官表示,“老西关”商标侵权一案中,因为“老西关”一词富有广州历史、文化、地域等特殊含义,并且该商标持有人所提供的广州传统美食服务,使得“老西关”商标极富地域特色。加强对该类老地名商标的保护,可对历史文化传承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