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星被知产法院裁定停用“好声音”商标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6-06-21 15:23:15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北京法院官方微博公布了《好声音》版权之争的最新进展。北京知产法院根据唐德公司申请,作出保全裁定,责令上海灿星公司立即停止在歌唱选秀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

唐德提起诉讼:要求灿星停止使用“好声音”

此前唐德影视公司花费6000万从荷兰版权方tapla公司手中购得“the voice of china”的版权。此前第1-4季的版权则是由灿星购买制作播出。此次版权易主,唐德影视公司遂向知识产权法院作出行为保全裁定,责令灿星立即停止在歌唱比赛选秀的宣传、推广、海选、广告招商、节目制作过程中使用包含“中国好声音”、“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和相关注册商标

灿星回辩:中国好声音早已报批并获准制作

目前灿星制作的原版节目名为《2016中国好声音》,昨天刚刚举行了发布会和首次媒体探班。灿星方此前在诉讼中表示“中国好声音”是浙江卫视向广电总局报批节目时确定并最终获准制作播出的综艺节目。并且“2016中国好声音”也是浙江卫视向总局报批并且获准使用并制播的节目,同时节目的模式也与荷兰模式完全不同。

法院:“好声音”易混淆裁定停用

为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灿星公司的行为存在使用涉案注册商标及构成侵权的可能性,也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可能性。法院认为由于《中国好声音》的极高认知度,又出现名称为《2016中国好声音》,很有可能会造成公众的混淆误认,从而存在导致唐德公司后续开发制作的该类型节目丧失竞争优势的可能性。所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定灿星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中国好声音”字样的节目名称。

消息一出,热议纷纷。有细心的网友提出了质疑:“中国好声音,这几个字是浙江卫视注册的,有商标有版权,唐德拿到的是the voice of china版权,翻译过来是中国之声,这样裁决真的有说服力吗?”也有网友反驳:“应该停用,模式和名声都是侵权呀,不能换个转椅就说是原创节目!”“要尊重知识产权,不舍得花钱还侵权当然要吃官司!”还有人热情洋溢地给灿星提对策:“可以改名叫‘中国好导师’,或者‘中国好转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