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第一个集体商标注册成功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06 11:29:02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记者近日从章丘市工商局获悉,该市名优农产品协会通过山东省齐鲁商标事务所申请注册的第31类图形集体商标顺利得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涉及范围涵盖谷类、新鲜蔬菜、动植物等多个领域,成为章丘第一件集体商标。

据了解,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在于向消费者表明若干企业所生产的同一商品具有相同的质量和规格。

对于申请集体商标的优势,章丘市名优农产品协会主要负责人透露,这使得所有成员可以在不改变单个成员身份的条件下,通过共同使用统一的集体商标把所有单个成员尤其是中小企业高效联合,统一管理整合,形成数量优势,节约成本,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此外,还可以强化产品和商标宣传,使章丘市的各类名优农产品以集体的形式为社会大众服务,从而提高协会知名度,提升市场竞争力,拓宽销售渠道,取得规模效应并保护产业,成为宝贵的无形资产。

记者了解到,对于少数实力雄厚的大企业,自主注册商标创品牌当然无妨,但对于众多中小企业来说,打造成全国知名还是有一定的难度,集体商标显然是提升知名度、信誉度和市场影响力的上佳之选。如果企业的产品达到了协会制定的标准,具有使用集体商标的资格,更有助于弥补企业规模、影响力较小带来的的不足。利用区域品牌带动战略来进行形象展示和规范管理,对于促进产业升级,取得规模经济效益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