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名称是否能作为商标注册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2-10-31 16:51:35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从最近新闻了解到,飓风“桑迪”10月30日上午8时许在美国新泽西州海岸登陆。短短的一天时间,“桑迪”对新泽西州和纽约等地区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截止今日,已致美国至少50人死亡,破坏了数以万计的房屋。据专家称飓风桑迪可能致美国200亿美元的经济损失。

作为商标代理人在感叹飓风惊人破坏力之余,不由从职业本身的专业角度进行了一个思考。台风等自然灾害往往难以准确预测,具有突然性和惊人的破坏力,对人类社会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而这些自然灾害会无法避免的发生,也使人们印象深刻,难以忘怀。一些商人利用这一特点,注册台风等自然灾害名称作为商标使用。

在我国,台风“麦莎”和“莫拉克”袭击之后,就曾出现有人抢注“麦莎”和“莫拉克”台风商标的现象。台风的袭击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而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而均不得作为商标使用”,那么台风商标是否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本人认为,虽然台风的社会危害很大,但台风名称能否注册商标不应受台风的性质影响,而应该看台风的名称是否有悖于社会主义的道德和法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从国家商标局查询了解到,台风名称“麦莎”和“莫拉克”都成功注册商标。而这次的飓风“桑迪”的名称也被注册为商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