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名山名胜商标尽入囊中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2-06-11 17:26:38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当“橘子洲头”、“天涯海角”、“洞庭湖”、“武当山”、“都江堰”等驰名风景名胜被外地人频频抢注商标时,桂林的“七星岩”、“芦笛岩”、“象鼻山”、“花桥”以及“靖江王府”、“甑皮岩”、“桂海碑林”这些闻名中外的风景名胜、历史文化古迹,几乎全被桂林的旅游和历史文化企业申请了商标注册,使之“名花有主”。这场没有硝烟,甚至悄无声息的将“名山名胜收入囊中”的商标保护战,引起了全国各地旅游景区的强烈反思和震动。

桂林山水甲天下”,世人皆知。桂林作为全国著名的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两试”基地(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旅游景点和历史文化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桂林市在开展的商标保护工作中,将历史文化和旅游景点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放在了重要位置。为适应新的形势发展需要,桂林市工商机关倾力打造与桂林山水相媲美的旅游服务品牌,对商标发展规划进行了相应调整,特别注重国家“两试”基地商标战略的转型与培育。2003年初,桂湖宾馆、阳朔“西街”欲申请商标时,发现己被他人在先申请。工商局通过调查发现,当时桂林旅游文化资源注册商标的不多,如被外地抢先申请了商标,将失去了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品牌基础,对桂林无疑是个重大损失。此事引起了桂林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由工商局主持紧急召集相关单位商讨采取应急措施:著名历史文化、风景旅游景点频频遭遇抢注,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名山名胜千百年来沉淀的文化品牌价值。面对愈演愈烈的风景名胜商标抢注风,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希望桂林历史文化和旅游景点所在地的企业,以及带有桂林特色的旅游服务企业尽早进行商标注册,工商部门全力指导、协助。

从2003年3月以来,桂林市及所辖的12个县掀起了空前的历史文化和旅游景点商标注册知识产权保护热潮。近年开发建设自然旅游景区的企业将商标提升到旅游资源同等地位予以重视,及时或全方位申请注册。如古东瀑布、千家洞、八角寨、龙脊梯田、世外桃源、木龙湖等。龙港旅游开发公司在开发建设九龙瀑布之际,就立即申请了“九龙瀑”等5件旅游服务商标。自然旅游景观申请商标注册。桂林旅游发展总公司将桂林著名的“象鼻山”、“骆驼山”、“穿山”、“芦笛岩”等14处名山景点全部申请了商标注册。集文化与旅游为一体的愚自乐园,一开业就其所有经营的16个项目,全部都申请了商标注册,创下了桂林旅游服务商标申请注册之最。历史文化和旅游管理经营企业,通过商标注册保护知识产权,并通过知识产权体系建设去规划、构建企业的未来。继“桂海碑林”、“甑皮岩”、“靖江王府”等历史文化景点申请商标注册后,桂林八路军办事处纪念馆将办事处当年原址的酒坊名“万祥螬坊”注册商标,使其作为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更有革命历史意义。阳朔、临桂、荔浦、兴安、龙胜等地政府及工商局及时指导企业申请了“月亮山”、“状元城”、“灵渠”、“银子岩”、“丰鱼岩”、“碧莲峰”等商标。

目前,桂林市拥有注册商标的历史文化和旅游景点己达42个,进入实质审查或初审公告的历史文化和旅游景点有23个。可以说,桂林市名山秀水和历史文化胜地的品牌,已基本进入商标知识产权保护的“保险柜。

桂林市在努力发展旅游服务商标的同时,倾力培育著名旅游服务商标品牌,使其发挥“标杆”作用。旅游服务商标保护战不到10年,桂林市拥有商标的景区全部进入4A景区之列,“世外桃源”成为广西旅游服务业首件著名商标。被世界旅游组织官员评价为:“这是全世界看不到的演出,从地球上任何地方买张机票来看再飞回去都值得”,世界上最大的山水剧场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的商标“印象刘三姐”,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驰名商标,成为广西旅游服务业的首件驰名商标。2011年,桂林市的入境旅游者超过120万人次,全市旅游收入达13.5亿元,这与桂林山水甲天下的诱惑,以及桂林旅游和历史文化的品牌效益密不可分。商标品牌蕴藏的市场“黄金定律”,就是这样的让人感到惊讶。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我国多数旅游经营企业将发展重点放在对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品牌的建设和保护则严重不足,我国有80%的旅游景点没有在旅游服务类别上申请注册商标。当这些旅游企业意识到要靠打造品牌追求高端发展时,已是亡羊补牢。桂林旅游文化知识产权保护无疑走在了全国前列,值得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