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商标审查数量与质量并重全面加强商标注册效能建设

新闻来源:中国工商网 发布时间:2012-05-30 22:41:56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2010年以来,我支部所在处、部开始推行商标审查数量和质量并重的制度,即要求审查辅助人员每个月完成固定工作量,避免年底突击完成工作量,未完成的,扣缴一定数额绩效工资;对于存在核准完全相同商标、引证同日申请商标或者引证申请人自己在先商标驳回审查错误的,扣缴绩效工资,发生两次以上错误的,取消当年评选优秀的资格。上述制度有奖有罚、公正公平、公开透明,为保质保量完成审查任务发挥了积极作用,营造了良好的创先争优工作环境。

通过总结我支部所在处、部的成功做法,我们提出如下设想:全面加强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效能建设,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过程和结果相统一,用制度的刚性和权威性保障效能建设全面推进,加快推进商标审查绩效考核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商标注册效能建设的执行力。具体建议是:

1.为保证把审查周期控制在10个月内,应合理核定审查员工作任务量,并要求审查辅助人员逐月完成固定工作量,避免突击赶量;连续3个月未完成工作量的,扣缴部分绩效工资,至年底完成全年工作量的,扣款予以退回,未完成的,该笔扣款则纳入各部辅助人员公共奖励基金。

2.强化审查质量考评,对于核准完全相同商标、引证同日申请商标或者引证申请人自己在先商标驳回审查等方面的错误实行零容忍。发生此类错误一次的,扣缴部分绩效工资;发生两次以上的,除扣缴绩效工资外,取消当年评选优秀的资格,扣款纳入公共奖励基金。

3.设立辅助人员公共奖励基金。对存在审查错误的人员扣缴其绩效工资的目的是提高审查人员的效率,增强质量意识。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应设立辅助人员公共奖励基金,基金来源为所扣缴的绩效工资,该基金用于年终奖励审查数量、质量排名前几位的审查辅助人员。

4.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细化绩效考核指标。要把处长退回率、公众投诉等作为绩效考评的指标。例如,处长审核退回率在10%以上的,取消评选优秀辅助审查人员的资格;退回率在15%以上的,实行离岗学习培训。要不断创新绩效考评工作方式,探索建立商标注册效能投诉受理机制,积极推进部门内外互评的绩效考核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