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盛嘉吉商标纠纷一审判决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1-11-03 20:37:47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国内农资界和法律界关注的跨国公司巨头美盛公司与其原经销商王某之间的美盛嘉吉商标纠纷作出一审判决,维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美盛嘉吉商标的争议裁定,原告王某败诉,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美盛公司是全球领先的高浓度磷肥和钾肥的生产商和分销商,在我国设立了4家企业。就在美盛公司在中国市场生产销售一路高歌的时候,万万没有料到,其原来的山东临清经销商王某将该公司产品前后不同时期使用的嘉吉和美盛2件商标合并,注册为美盛嘉吉商标。美盛公司发现此情况,于2009年向商评委提出争议申请,要求撤销美盛嘉吉商标。商评委经过审理,于2011年2月作出裁定,撤销王某注册的美盛嘉吉商标。王某不服此裁定,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市一中院经审理认为,商评委作出的撤销美盛嘉吉商标的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结论正确,予以维持;王某的诉讼主张及请求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