鳄鱼商标案警示 贴牌加工应增强商标意识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1-07-04 12:28:40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鳄鱼”商标案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以及中国“世界工厂”地位的确立,国内越来越多的企业从事定牌加工及相关出口业务。然而,由于缺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侵权风险意识,这些企业商标侵权行为也不断增多,很容易生产和出口侵权货物,服装行业尤甚。从2010年至今年4月,宁波海关查获侵权案件中,由“定牌加工”引起的侵权案件共计76起,占侵权案件总数的6.6%,平均每5天发生一起,主要涉及CHANEL、DOVE、ADIDAS、NIKE等商标。贴牌加工贸易中产生的大量商标侵权争议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前不久,3500条中国定牌加工的鳄鱼牌女士牛仔裤,在上海海关申报出口韩国时,突然被扣留,理由是这些牛仔裤涉嫌“侵犯”香港鳄鱼恤有限公司(以下称鳄鱼恤公司)所拥有的“CROCODILE”商标专用权。作为加工企业的无锡艾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公司)万分着急,以确认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将鳄鱼恤公司告上法庭。

日前,浦东新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确认原告无锡公司申报出口韩国的服装上使用“Crocodile及图”和“CROCODILE”商标的行为,不构成对被告鳄鱼恤公司享有的“CROCODILE”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贴牌加工企业增强商标意识

如今的商标注册量极大,大部分中小企业都很难去准确查询到定牌加工的商标在中国商标注册及在海关备案的情况。而大多数企业都是在审查客商的相关知识产权持有证明后,就开始生产,往往在报关出口时遇到问题。

这类事件让很多定牌加工企业感到很困惑:国外委托方的商标权在其本国真实合法,自己也尽到了相应的审查义务,双方签订的加工协议真实有效,如果一旦被认定侵权,那么作为同时还将承担违约的责任。为了避免定牌加工企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防范定牌加工所引起的商标侵权,法律专家建议在定牌加工商标使用中,加工企业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应认真审核委托方定牌加工产品商标的权利证明。定点生产企业应要求委托方提供其商标、牌号情况的相关资料,在审核商标权利的证明时应着重审查委托方在产品最终到达地是否拥有该商标的使用权,是否在中国注册并仍在有效期间以及是否具有授权的权力和授权行为是否受中国法律保护。如果委托方提供的商标是他人的注册商标,必须提供合法的商标使用许可等文件。

其次,重视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是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有效证据,为避免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纠纷,一定要签订书面委托加工合同,特别是要对商标权做出详尽的规定,约定如果委托方提供的商标涉及到侵权时的责任承担问题,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