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注册商标家居卖场才能规避商标侵权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1-06-06 20:25:34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人有其名,商有其标。商品的商标专用权如同个人的姓名权一样神圣而不可侵犯。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继款式抄袭、技术复制之后,近几年,仿冒知名家居商场品牌用来招商吸引消费的恶潮,开始在广州家居建材行业蔓延。今年4月,被家居业界广泛关注的“明和美居”状告“花都美居”商标侵权案尘埃落定,明和美居最终胜诉。这引发家居流通业界思考——如何在做大做强自身品牌的同时,加强品牌维护和商标保护。

维权案例1

两个“美居”之争行业瞩目

2008年10月,在广州享有盛誉的大型家居商场高德美居购物中心(企业字号广州市明和美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明和美居”)以“侵犯商标使用权和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的理由将广州花都美居中心告上法庭。

经过长达两年多的诉讼,2011年4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明和美居胜诉,判决花都美居经营者广州市盟盛贸易有限公司和策划者广州市富浩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向原告明和美居共计赔偿18万元人民币,要求两被告停止侵犯和不再使用“美居”商标,停止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在《广州日报》上刊登启事消除侵权影响。

两个“美居”对簿公堂是广州家居建材行业首个商标侵权的民事诉讼,商标持有方的胜诉昭示着不动产租赁的服务性商标同样不可侵犯,对于企图不劳而获仿用他人市场名称的个人和企业具有极强的警示意义。

维权案例2

百安居商标遭侵权和模仿

提起家居商场品牌的侵权案件,早在2005年,广州就发生了建材城以百安居为名招商受到诉讼的案例。2005年,在白云区同和某建材城,一家打着“百安居门业”招牌的商店业务主管唐小姐竟然声称:“百安居不是外国牌子,只是一个地名而已。后经百安居与广州“百安居门业”交涉,后者愿意在其所有门市停止使用“百安居门业”这一宣传招牌,并向百安居(B&Q)致歉。此事件最后以双方和解而告终。

百安居中国区市场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百安居进入中国市场后,就曾经有不少公司从商标标志和名称上模仿百安居,比如“家安居”、“乐安居”、“安百居”等,虽然从法律上来讲,并不构成真正的侵权,但也有抄袭之嫌。事实上,由于“B&Q百安居”商标在中国已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百安居屡屡遭遇商标侵权和误导消费行为。对于这些侵权事件,百安居也对其中的某些诉诸了法律,然而,由于侵权企业的违法成本低,侵权现象时有发生,并未得到遏制,所以维权之路相当艰苦而漫长。现在,百安居也一直在寻求工商部门的支持,希望能有效打击名称侵权现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点评

业内人士指出,侵权行为阻碍了家居建材业的规范发展,带来不少危害:它首先侵犯了企业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同时造成了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误导了消费者,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如果消费者因为无法辨认真假,购买了劣质产品却投诉无门,不仅自己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还有损于他们对被侵权商家的印象,同时还会导致该企业的推广困难重重。

律师分析

服务性商标侵权不易判定

主攻知识产权保护案件的北京市集佳(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斌告诉记者,之所以百安居等知名品牌表示维权较难,而且此次美居商标维权案例也耗时两年才得以二审胜诉,主要是因为家居卖场商标属于服务性商标,不同于家具、彩电、汽车等普通商品商品性商标。服务性商标尤其是不动产租赁等,比较难以界定侵权的行为和内容。邱斌给记者打了个比方,一个商标贴在一把椅子上,很明确的这个商标的主体是椅子,一个商标贴在一瓶矿泉水上,很明确这个商标的主体是矿泉水,而一个招牌挂在一个家具市场门口,却很难确定这个商标指向的经营内容是家具销售还是物业租赁。法院在审理中容易将商场租赁方的管理行为与下属商户的家具建材销售行为混淆,造成判定和维权的困难。

有法律界专家曾表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在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保护力度上仍存在一定薄弱之处。因为对侵权证据的取证难等问题,知识产权权利人因为被侵权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得到应有的赔偿。与此同时,也正因为违法成本低,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才会屡查屡现。

知识产权案件多为酌定赔偿

在此次美居中心的维权案件中,在经济赔偿方面,明和美居一直以25万元人民币为诉讼赔偿的标的。而几年来美居中心在品牌维护方面的费用早在几千万元之巨,广州花都美居中心打着“美居”旗号进行招商和经营也获利不少,为何诉讼标的仅为25万元人民币,最终法院也只判决两被告共赔偿18万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的知识产权案件多为酌定赔偿,由于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只是企业收益的一个方面,很难收集证据和判定,因此法官多依据惯例和原告诉求,在50万元以内进行酌定赔偿。

明和美居负责人李志宽表示,此次美居用法律的武器起诉花都美居中心进行维权的目的,在于保护自身权益和整顿行业风气,而不在于物质赔偿本身,法院对于美居中心商标的认可,彰显了法律的威严和公正,也对家居行业内抄袭模仿的不正之风给予了有力的打击。美居中心还将联合集佳律师事务所对于其他针对美居中心的侵权行为请求法律保护和提请诉讼。

商标专用权不受地域限制

美居维权案已然尘埃落定,然而留给家居界和法律界还有不少思考。

据律师透露,目前工商局对企业字号的审批和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批没有很好地衔接,各个行政区域的市场名称登记行为没法限制。

比如明和美居在广州注册了“美居”的商号,企业字号为广州明和美居中心,若北京再有企业注册“美居”商号和“北京美居中心”的市场名称也是合法的,这就是上诉案件终审没有裁定广州花都美居中心改名而只是要求其不能再单独使用“美居”二字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