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品牌红遍大江南北 姚之队保护措施始料未及

新闻来源:体育周报 发布时间:2011-05-22 09:26:58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体育周报讯 姚明与“姚明一代”的纠纷要追溯到10年前:2002年,姚明以状元秀的身份登陆NBA。“姚之队”为了保护他的商业利益,到工商部门成功注册几十种“姚 明”产品。但他们发现运动鞋、服装两类已于2001年被上海大鲨鱼体育用品公司提前注册,当时对方注册的名字为“姚明一代”,英文名称为 “YAOMINGERA”。

据上海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一名高管表示:“我们只是注册了‘姚明一代’的商标,生产高端运动鞋和服装。而且我们比姚明本人注册还早,谈不上 侵权。”据了解,该公司地址在广州番禺区,与上海东方大鲨鱼篮球俱乐部也无隶属关系。此后该公司又演进为“香港姚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姚明一代” 品牌转手给了新成立的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姚之队”中方经纪人陆浩在通气会上透露:“在这家(指武汉云鹤)之前已经有人有这样的市场行为,但我们未诉诸法律。如果他们没有被关注,我们 的维权可能反而会助长他们的这种行为。现在对于‘姚明一代’的情况,我们是忍无可忍了。”陆浩解释说,“去年姚之队在315曾经声明,姚明没有授权给企业 和个人使用他的姓名和肖像与商标来做体育用品。前年我们也跟武汉云鹤取得沟通,对他们进行了提示和警告,但目前他们还是继续往前发展。”

这种情况下,才有了姚明的维权行动。陆浩说:“姚明很重视也很在意自己的形象,他觉得如果是他授权的话会承担责任,但如果要是侵权了,就会维护 自己的权益。有朋友问他,这个产品很烂啊,你怎么会做这个?姚明就会很尴尬,这个对姚明和消费者都造成了很严重的伤害,他不赞成这样的行为。”

陆浩说,过去几年,市场上出现的标有“姚明”、“姚明一代”、“姚明一族”、“姚明—OBC”、“姚明世家”、“姚明正大”、“姚明正义”等文 字类或类似图案的篮球、运动鞋、服装及其他产品,均未经过授权,与姚明毫无关系。除锐步公司外,姚明从未向国内外任何个人或任何运动服装、鞋类企业授权使 用其姓名、肖像、签名的权利。

陆浩说,姚明此次起诉,“主要是针对武汉云鹤未经授权在商品上使用姚明,‘姚明一代’,擅自将姚明的肖像签名用于服装和鞋的销售。他们在其官方 网站上使用姚明的肖像,除了照片还有视频。在门面和门头广告都有姚明,在全国范围的宣传和销售都有用到姚明肖像的情况。严重地侵犯了姚明的权益,在协商未 果之后决定采取法律手段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