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战略成福瑞达成长制胜法宝

新闻来源:济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1-03-10 09:34:23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商标的设计最主要的特点就是要具有显著性,这是商标的生命所在。显著性可以增强商标的价值和自我保护性。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的重要商标“润舒”、“润洁”、“福瑞达”、“明仁”、“施沛特”和“颐莲”因其独具匠心的设计和创作,赢得了良好的品牌美誉度,成为企业快速发展的强力引擎。

我国商标法确定的是注册原则,即通过注册才能产生商标专用权利,及时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一方面可以早日获得商标专用权,另一方面可以防止恶意抢注。福瑞达在公司创建之初便同步进行了商标的申请工作,目前福瑞达集团所属企业已经注册商标500余件,涉外马德里注册2件。涉及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化妆护肤品、食品、饮料、工业原料、科研技术服务等类别,商标种类涵盖中文、英文、图形、组合商标。其中有很多商标是福瑞达集团为今后新产品的上市提前进行的商标资源储备。

当品牌稍有名气时,某些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往往会在类似商品上以近似的商标做其商号,搭顺风车、打擦边球。为了有效地防止他人侵权,从商标注册申请开始,就要考虑逐步编织一张坚实的自我保护网。一是申请注册的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要精选,即尽可能做到指定类别各类似群都选上一至几个适合自己的商品,以防止他人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这个大类上申请注册;二是在同一类别上注册一些与主商标或重要的产品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如为保护在药品类别上的“润洁”商标,福瑞达集团又先后注册了“红润洁”、“蓝润洁”、“小润洁”、“新润洁”等十多个商标进行保护,这些称为联合商标;三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将自己的主商标和重要的产品商标在相关或所有的类别上注册,实行全方位的保护,这些称为防御商标。目前,福瑞达集团对重点商标都实施了联合注册和防御性注册,构建了商标的保护体系。

省、市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一项有效工作。被认定为著名商标或驰名商标,不仅是企业的一种荣誉,也是提高产品、商标及企业知名度的重要手段,更重要的是这些商标将会受到工商或法院的重点保护。福瑞达集团所属博士伦福瑞达公司的“润洁”被国家工商总局依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这是国内滴眼液产品的第一件驰名商标。目前福瑞达集团已拥有山东省著名商标3件,山东省名牌2件,济南市著名商标5件,累计获得政府奖励155万元。

为了对企业的商标实施规范化管理,福瑞达集团设立了专门负责商标管理的人员,制定了《福瑞达医药集团商标工作管理制度》,规范了商标的申请和保护流程,并通过建立商标档案对集团所有商标的注册类别、申请时间、核准注册等情况全部进行了统一整理,按照产品线划分类目,同一类目下按商标名称建立卷宗,每一单件商标再按照商标本身特点设立档案内容。商标确立后,福瑞达集团通过建立与知名商标代理机构的长期业务合作关系,实现了双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