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产茶叶欲借“黄鹤楼”突围

新闻来源:武汉晨报 发布时间:2010-07-29 12:47:11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本报讯 (记者林志芳)昨日,武汉市黄鹤楼茶叶公司与江夏、新洲、黄陂五大茶企签订协议,允许这5家企业使用“黄鹤楼”茶叶商标,汉产茶欲借联营机制闯市场。

按照协议,联营茶企只需一次性向黄鹤楼茶叶公司缴纳3万元(其中2万元由市林业局的专项资金进行补贴)联营加盟费,便可在产品包装上标注“黄鹤楼”茶叶商标,目前已有木兰湖绿岛、梁子湖、百花香等5家茶叶公司加入联营。据介绍,全市凡符合条件的茶企,均可自愿申请加入联营,实现“一顶帽子大家戴”,预计全市50%的茶园将纳入联营。

武汉黄鹤楼茶叶公司总经理张岳峰介绍,目前黄鹤楼茶叶的产品主要面向中高端消费人群,每年销售达5000万元,与汉产茶联营后,公司将主要针对普通消费群体,开发一些大众茶,使大众茶占到黄鹤楼茶叶比例70%,中秋节前,首期开发的黄鹤楼乌龙茶将面市销售。

市林业局局长陈伟表示,目前,武汉茶园达8万多亩,产值过亿元,茶叶品牌众多,但这些品牌多以产地命名,影响也限于当地,如红岗山、青龙山、木兰湖茶叶等,缺乏市场竞争力,武汉茶产业也难以壮大,而黄鹤楼茶叶虽在全国已形成一定品牌影响力,但其优质茶叶原料多采购于外地,如果不尽快开发本土茶,不掌握原料源头,将限制其长远发展。

市林业科技推广站站长陈敏介绍,武汉筹划茶企联营已有多年时间,之所以现在启动,是因为联营条件已成熟,“近年来,武汉发展了4.5万亩无性系良种茶园,现已进入投产期,这些新茶园不仅茶叶品质高,而且品种丰富,茶叶品种很适合外地消费习惯,联营的目的也正是利用黄鹤楼品牌,推动汉产茶外销。”

一个品牌多家用,一定多赢?

同一个品牌,多家茶企共同用,是否一定就是多赢局面?

据悉,联营对茶企设立了高门槛,联营企业茶园面积必须在500亩以上,而且是远离农田、村庄、道路的优良茶园,生产、灌溉等也必须使用现代化设施,武汉黄鹤楼公司还将对联营企业实行产品抽检等监管措施,一旦企业不能严格按标准进行生产、加工、销售,将被停止继续使用黄鹤楼品牌。

尽管有了“紧箍咒”,但张岳峰仍有担忧,“如果联营茶企不严格执行标准,除了经济损失外,还会影响黄鹤楼茶叶的品牌形象,这一点最致命。因此我们要求联营企业在使用黄鹤楼茶叶商标的同时,其包装上也注明其厂名和产地,一旦发生负面事件,可将其对整个黄鹤楼品牌的影响降到最低,使其他茶企也免受牵连”。但他也很乐观,“加入联营的茶企投资多在千万元以上,损害共有品牌的同时,茶企本身也会背负巨大损失”。

陈敏则表示,茶企联营有先例可循,几年前江西省就将茶叶品牌统一为“江西绿茶”,使产业迅速发展,“只要严格监管,应该能正确使用好黄鹤楼品牌。”

23年,黄鹤楼茶商标终回归

黄鹤楼茶叶商标回归武汉,过程可谓一波三折。

市林业科技推广站站长陈敏介绍,2004年,该站准备注册“黄鹤楼”茶叶商标,却获悉早在1985年,四川广汉市茶厂就已申请注册了“黄鹤楼”茶叶商标。为使商标回归武汉,林业局多次与广汉茶厂协商,2005年该茶厂申请的“黄鹤楼”茶叶商标注销。

然而好事多磨。2005年武汉第二次申报黄鹤楼茶叶商标时,却被国家商标局告知,在武汉申报前几个月,孝感一个体户在申报黄鹤楼麻糖等商品时,也申报了茶饮料类别。经多方寻找,最终联系上该个体户,在给予一定经济补偿后,其同意转让,黄鹤楼茶叶商标注册申请得以被国家商标局顺利受理。

就在商标公示异议期快结束时,黄鹤楼公园开发公司却提出,黄鹤楼茶叶商标权应属黄鹤楼所在地所有,该公司已申报了40余项黄鹤楼商标。经过政府部门多次协商,2008年年底,武汉林业科技推广站终于与黄鹤楼公园开发公司达成协议:商标由双方共享,商标所属权的明确也为武汉茶企联营打好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