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商标国际注册获准 通用世界十八国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08 20:44:21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2001年11月22日,在遵循《马德里协议》基础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就广东联邦集团提出的“联邦”商标国际注册正式下达获准通知。

通知指定“联邦”商标适用的国家为: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北朝鲜、埃及、法国、意大利、波兰、葡萄牙、俄罗斯、西班牙、瑞士、乌克兰、丹麦、芬兰、日本、新加坡、英国。这表明,联邦集团在中国加入WTO的前提下,已充分做好适应国际贸易自由化及日益加剧的竞争环境,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获得了国外合法保障,并使联邦品牌与国际消费者建立了新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