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写在店招上 店主违规被罚款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31 14:27:23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在如今这个酒香还需勤吆喝的时代,商家的产品和服务似乎都离不开广告来扩大知名度,提升企业形象。然而类似“中国驰名商 标”这类听起来十分熟悉的广告语,如今已很少见到。日前,鼓楼区一家文化办公用品店因涉嫌违规使用“驰名商标”店招被罚了款。

“驰名商标”

用于店招被罚

日前,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广科接到举报,称位于鼓楼区一家文化办公用品店涉嫌违规使用“驰名商标”。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随即赶到现场,发现该店在其店招上赫然印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当执法人员说明来意后,店主告诉执法人员,使用“中国驰名商标”作为店招是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眼球,而对于“驰名商标”字样不能用于门头牌匾作为广告宣传,店主却表示并不知情。

2014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按照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根据商标法规定,对于发现违反规定的生产、经营者,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也就是说,即使商户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称号,将‘中国驰名商标’字样印在门头使用也是不允许的。”执法人员说道。

此前,该区一家超市在促销活动中违规使用“中国驰名商标”做宣传,后被市场监管局商广科执法人员查实。对该商户违规使用商标的情况,执法人员要求其及时处理带有“中国驰名商标”字样的宣传,并对其违规使用商标的行为进行了罚款。因罚款额度较大,“驰名商标”企业应当根据商标法的规定,规范“驰名商标”相关使用行为,依法规范经营。同时,市民发现商标违规使用情况,可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

“荣誉称号”被误读

事实上,多数企业申报驰名商标的初衷,就是用于宣传推广,以提升企业知名度。近些年全国驰名商标申报之所以如此热,是因为很多企业误将驰名商标当作了一种荣誉称号,认为这个“称号”可以为企业的市场影响力加分,是一种很好的“广告”。执法人员提醒商家: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企业的申请,官方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驰名商标本是对商标的一种保护,并不体现商品质量和品牌美誉度,与产品质量、品牌美誉度无关。现实中,驰名商标的不规范使用行为既违反了商标法,也侵害了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因此应当予以禁止。

申报目的是打击侵权

“驰名商标”被禁用于宣传,那么申报又有什么意义?其在法律上是对知名品牌进行高手段的保护,目的是用来打击侵权行为。即便今后不能用于宣传,但对保护品牌仍是一张非常好的“护身符”。企业要想把品牌做大做强走得更长远,就应该放下附加在驰名商标身上的“虚名”,用实力说话。应加大品牌培育力度,走品牌发展之路。在企业做大做强、与国际化接轨的过程中,肯定容易被模仿,所以要好好利用驰名商标来保护自身品牌。对没有知名度的品牌而言,申报驰名商标也没有意义,客户对你产品的印象是潜移默化的,真驰名还是假驰名,评判标准都在老百姓心中,与其争那些虚名,不如实实在在保证质量,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

儿童节消费安全第一

买玩具认准“3C”标志

日前,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分局会同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南京某超市销售的玩具车和恐龙动物世界系列玩具进行抽样检测,结果显示不合格。最终,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该超市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进行了处罚。那么这两款玩具不合格在哪里呢?普通消费者在选购玩具时又如何练就火眼金睛?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表示,和普通的消费者一样,执法人员的肉眼也是无法鉴定市场上的玩具是否合格的,即便有的依据常识可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比如玩具汽车上的小零件松散易脱落等,但在法律上也需要送检,以检测报告为准。

不过凤凰分局执法人员介绍,此次检测的玩具车不合格的原因是保护件拉力测试中,玩具的车轮脱落,未脱落一端的车轮与车轮轴形成危险突出物,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恐龙玩具不合格的原因是包装铭牌上“警告”小于四号黑体,警示内容的字体小于五号黑体,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从安全角度出发,消费者在选购儿童玩具时,首先要选择外包装标志完整的玩具,看生产厂名称、厂址、商标、使用年龄段、安全警示语等,认准‘3C’认证标志,切忌‘三无产品’。”执法人员表示,此外,对于标注有金属含量的玩具要注意检查玩具的说明,看看玩具是否通过安全合格检测。还有就是要摸一下玩具是否有尖角和一些松脱的小零件,闻闻玩具的气味是否过大或者异常;发声发光玩具是否声音过大、光线太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