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机构新获中国驰名商标 最高可获奖励100万元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20 14:05:23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昨天,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关于加快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人力资源服务商标,对新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该《意见》将于4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苏州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在规模、数量上都占江苏的三分之一,但服务产品单一,同质性高,品牌影响力不够。为改变目前现状,产业园将通过人力资源集聚区的建设,全面开放人力资源市场,不断做大、做强、做优苏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

根据《意见》,到2018年,力争建设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4~6个,市(区)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6~10个,支持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发挥集聚区培育、孵化、展示、交易的功能,力争集聚人力资源服务企业500家,产业规模超过800亿元人民币,拥有从业人员3万人,真正实现人力资源服务苏州、辐射长三角的目标。届时,苏州将力争产生上市公司1家,总部在苏州的全国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10家,国内外百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100余家;重点培育20个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企业,服务企业达到5000家;5个以上网络化管理运营品牌人力资源服务网站,年服务规模达到1000万人次。

在政策上,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且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且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重点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人力资源服务高端企业和高端项目,鼓励与我市企业合资合作,外资控股比例可放宽至70%。

此外,对批准建设的国家、省和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分别一次性给予不低于200万、100万和50万元的开园补贴,从第二年起,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运营补贴等等。同时政府还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人力资源服务商标,推动人力资源服务品牌推广。对新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同一奖项在同一年度获得两级以上认定,按最高档奖励,不同年度获得高一级称号进行补差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