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学作者王辉诉起点中文网不正当竞争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15 18:00:24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7月12日,网络文学作者王辉(笔名无罪)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其原创玄幻小说《罗浮》被起点中文网“山寨”,将以起点中文网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侵害自身合法权益为由,起诉起点中文网经营者——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当日下午,起点中文网发表声明称起点中文网的《罗浮》是作者使用独立笔名、独立构思和创作的作品,“山寨之说无从谈起”,并表示对于恶意攻击与没有底线的炒作,起点中文网不会予以任何回应。

据了解,此次事件起因于盛大文学所属起点中文网于今年4月15日推出的网络小说《罗浮》(作者署名:黄鹤九曲),该作品在刚刚推出之际就获得了网站的推荐阅读。同时,为了推广《罗浮》,起点中文网在搜索引擎百度上购买了推广链接,读者在百度上搜索关键词“罗浮”,排在首位的就是该作品。目前,该作品总字数14万左右,在起点中文网的点击量为12万多,但读者好评指数是零。

记者了解到,这两部小说仅书名相同,内容并无相似之处。不过,王辉的作品发表在前且已在互联网上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关注。据悉,自去年12月至今,王辉在纵横中文网上发表的《罗浮》已连载135万余字,点击量超过2000万,被连续推荐于纵横中文网首页,目前读者好评率为97%。王辉的《罗浮》在网络中建立了一定的知名度,不乏有读者慕名而来,而起点中文网在百度的推广链接中标注“读《罗浮》,来起点中文网”,但并未注明作者。在王辉看来,这是误导读者去看冒牌的《罗浮》,损害了其经济利益并影响了读者对其本人及作品的评价,就像引导消费者购买贴着驰名商标的假冒产品一样。

对此,起点中文网发表声明称,起点中文网在搜索引擎方面推广旗下所有作品时,都只在作品链接中标明作品名,没有同时注明作者名的先例。

王辉的代理律师、北京市明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少华则认为,起点中文网购买搜索引擎关键字的推广手段是一种“搭便车”行为。王少华说:“被告及其签约作者通过故意混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借助无罪《罗浮》的知名度推广了‘山寨’版《罗浮》,在客观上降低了无罪《罗浮》的点击量,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竞争秩序。”王少华对《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表示,目前已经向法院提交材料,以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及第九条规定起诉起点中文网。

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得到法院立案的消息。

北京市洪范广住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孝霖在接受《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在出版界已有相似案例,该事件的关键在于对《罗浮》这部作品的认定。李孝霖说:“王辉所著的《罗浮》是否已经成为知名商品将成为问题的核心。如果‘罗浮’被认定为一个特有的、知名的商品,那么,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者将构成侵权。”李孝霖同时表示,如果借用别人畅销作品的名气,包括书名、作者署名、人物、情节等内容类似,则涉及不正当竞争的内容及侵犯知识产权,但是作品名称本身不具有垄断权,如果仅仅是书名相同,很难追究出版者的法律责任。

也有网友及网络文学从业者向《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表示,在网络文学领域,作品名相同也属普遍现象。“作者申请新书名的时候经常会碰到书名已经存在的情况,不排除有人想‘搭顺风车’的可能,但并不能说名字一样就是抄袭,有时我们会加几个字以示区别。另外,有些没有签约的作者也可能将作品同时上传给几家网站,看看哪家的效果更好就签哪家,由此也会牵涉到一些版权问题和纠纷。”某文学网站编辑如是说。

有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向记者表示,由于网络的创作手法比较活跃,很多人都在进行自由创作,网络文学可能会大量存在对现有作品进行利用的问题,关键还是要看这种利用是否合法、是否侵害到他人的权益。

事实上,王辉起诉起点中文网之所以受到如此大的关注,也是因为起点中文网所属的母公司盛大文学近几年通过一系列并购占据了国内网络文学市场大部分的市场份额。有人认为,这种强大的话语权让行业内人人自危,在越来越多的商业因素的挤压下,以起点中文网为代表的准垄断者正在威胁着网络作家的合法权益,王辉诉起点中文网也因此被称为“中国网络文学维权第一案”。

依靠庞大的用户群及逐渐成熟的商业模式,网络文学近几年成了一座“金矿”。不过,从整个大环境来看,网络出版的版权意识较为薄弱,加之网络文学产业的商业气息越来越浓厚,网络原创作品的版权保护等问题也随之凸显出来。有关专家表示,网络文学的版权保护还没有建立起一种秩序,网络文学作者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者与网站间如何建立起更平等、合理的关系,如何规范行业竞争,这些问题还有待业界作进一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