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加强电影原创者权益保护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09-12-10 00:00:00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近年来,随着电影产业的异军突起,如何保护电影作品及衍生品版权保护,如何推动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成为各国电影界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记者从11月26日结束的亚欧国家电影家协会主席论坛上了解到,来自中国、波兰、西班牙、意大利等国的电影界代表通过《北京宣言》。《北京宣言》指出:要全力支持保护各国电影的文化多样性,从经济上和道德上保护世界各地电影工作者的知识产权,并且促进来自各个各国和地区、不同宗教的电影之间的交流沟通。
  会上,世界电影联盟主席亚采克・布罗姆斯基认为,应该像保护其他私有财产一样保护知识产权。作者创作的作品应该归作者所有,可以要求使用者支付费用,这应该是作者的基本权利。
  针对保护电影创作者基本权利的问题,中国电影家协会常务副主席康健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电影利润的产生依靠的是版权复制。电影版权保护的缺失,给电影产业造成了损失,从表面上是利润的降低,但从更深层次来说,是对创作者精神劳动和创造智慧的巨大伤害。因此,版权保护、创作者权益的保护是电影产业保持良性运作,实现进一步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课题。
西班牙视听协会国际部部长阿奎莱拉在介绍西班牙电影付费经验时说,有了法律的授权,对于分销商、电视、每一个使用网络信息的人都须向权利人付费。
瑞士作家学会会长皮埃尔・亨利・杜蒙表示,希望通过《北京宣言》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的保护,通过各国电影协会的法律援助使电影的权利人得到保护。
  据悉,《北京宣言》还指出,国际电影和音像制品是文化多样性的表现形式,它可以去反映这种文化的丰富性,希望和遗产。将支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文化多样性的公约和建立一个全世界的电影基金来促进电影业的发展,促进文化多样性。这次会议强调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它同时具有经济的重要性,也有道德的重要性,能够保证未来电影业的健康发展。今后要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地 推广所有国家和地区的电影,同时促进更大的国际合作,支持电影艺术和技术的相互交流。

源于:《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