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公饼”诉“佛山公”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开庭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5-03-16 13:00:38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提到佛山特产,很多市民都能想到盲公饼。而在去年“双十一”中,另一家百年老品牌“佛山公”的商标持有人南海区联和食品有限公司(下称“联和公司”)将盲公饼放在网上售卖,并打上了“佛山公特产”的字样。不想,这却惹来了麻烦,“盲公饼”随后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联合公司告上法庭。11日上午,案件在南海区法院公开审理。

“盲公饼”:“佛山公”搭便车

去年11月11日,“盲公饼”的商标持有人南海区合记饼业有限公司(下称“合记公司”)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登录了某购物网站,并输入“盲公饼”,在“所有宝贝”下的选项中点击“佛山公特产”,对相关的图片、网页进行浏览、截图取证。去年12月29日,合记公司把联和公司告上法庭。

合记公司认为,联和公司将盲公饼放在网上售卖,并打上了“佛山公特产”的字样,致使公众对其销售的“盲公饼”来源误解为“佛山公”,严重侵害了合记公司的合法权益。而联合公司是由两个自然人出资成立于2001年,与“盲公饼”没有任何关联性。羊城晚报记者在合记公司的起诉书中看到,该公司共提出了9项诉讼请求,其中1-6项为要求“佛山公”立即停止相关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合记公司还要求“佛山公”在包括《羊城晚报》等三家主流媒体上公开刊登声明,以澄清事实、消除影响,并赔偿30万元。

11日,记者登录该购物网站发现,联和公司在其售卖的“盲公饼”中,标题上仍然写有“佛山公特产”字样。

“佛山公”:不理解为何成被告

对于自己的公司被“盲公饼”给告了,“佛山公”的负责人陆鉴标表示很不理解。他说,从1990年开始,“佛山公”的前身联和食品有限公司就开始卖盲公饼,并曾大量地将合记饼业生产的盲公饼销至东南亚。但是,两者的合作关系在2010年开始变冷,联合公司拿不到货了。陆鉴标说:“佛山特产店不能没有盲公饼,于是通过广州一家经过合记饼业特许的经销商进货。”

2013年,“佛山公”开设网店,陆鉴标表示,网上的图片都是他们实拍的,为了统一销售品牌的识别,也为了防止被盗图,才加了佛山公的LOGO及水印。而在盲公饼的销售页面上,都用的是合记饼业厂名和厂址的包装。

庭审三个半小时未宣判

11日9时,案件在南海法院第24号审判庭公开审理,吸引了十多家媒体前来旁听。联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陆鉴标出庭。

庭上,联合公司答辩称,他们在网店销售盲公饼不构成商标侵权。在销售盲公饼时,使用合记相应的涉案注册商标亦不违反法律规定。另外,他们对涉案商标的使用,是指示性合理使用,不会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者误认。网店在销售展示“盲公饼”产品时嵌入、标注“佛山公”商标的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使用过程中没有更换、遮盖、涂改盲公饼商标,也没有对商标进行贬损,或是导致商标显著性或知名度的降低,不存在对盲公饼商标利益的损害。

对此,合记公司反驳称,自2008年起超过7年时间双方之间没有任何业务往来。被告、被告的产品不存在任何历史渊源和传承。“他们是在玩文字PS游戏。”合记公司代理律师提出,联合公司在网店实施了窃用合记公司“中华老字号”的市场美誉、搭乘合记公司知名商品“盲公饼”的商誉便车、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严重侵害了合记公司的合法权益。

庭审进行了三个半小时,双方最后都不同意调解,案件未能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