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岛眼镜获胜 300家违反商标法将撤下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3-11-18 21:28:39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门店招牌林琅满目,走在路上,许多顾客经常搞不清,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宝岛眼镜」?好消息是,2013年11月起,顾客将不会看到「康明宝岛」、 「宝岛眼镜(连锁)」等乱象!未来,全国非法用宝岛商标或企业字号当门店招牌的企业,将以违反《商标法》吃上官司,据官方统计,预计全国300家的非宝岛 眼镜的连锁门店,将以涉及违反商标法陆续撤下招牌!

今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正式裁定,「康明宝岛」不可以使用此商标于门店招牌,裁定书内容:依据《商标法》等规定,我委裁定争议商 标予以撤销(如下)。而在七页的判决书中,宝岛眼镜胜诉的原因很多,其中重要为「宝岛眼镜」据有高知名度和美誉度,并于2011年5月27日获得中国驰名 商标,故商标正名终于成功!

此外,过去用企业名称去头去尾做为门店招牌的企业,如福州宝岛眼镜有限公司、江西宝岛眼镜有限公司,仅用「宝岛眼镜」、「宝岛眼镜(连锁)」做为门 店招牌,今年5月北京第二民法院也二审判决(如下),福州宝岛眼镜公司违反《商标法》,因此自判决生效日起,福州宝岛眼镜公司停止涉案特许他人使用”宝岛 眼镜(连锁)”、”宝岛眼镜连锁”品牌,并停止在其官方网站上使用”宝岛眼镜(连锁)”等侵犯商标行为。简单说,福州宝岛用加盟方式,非法使用「宝岛眼镜」商标,未来所有加盟商也要被迫撤下「宝岛眼镜(连锁)」的招牌。

在此郑重呼吁各位广大消费者,若发现有任何「康明宝岛」、「宝岛眼镜(连锁)」等非法招牌,请尽快向当地工商局检举,若该企业继续侵犯宝岛眼镜商标,导致消费者受骗购买权益受损,则消费者可依照此两份判决,向公安单位报警,并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