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烤肉商标侵权案例分析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04 18:25:12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一、案件情况

2013年9月27日,网易的一篇文章“百度搜索状告百度烤肉商标侵权,索赔上千万”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一诉讼案件吸引的不仅仅是商标代理人、商标律师,更由于百度烤肉在多个城市的推广从而吸引着普通消费者的眼球。那么,这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是否存在着侵权行为?抗辩双方各有哪些适用的法律证据?我司商标代理人将该个案件进行了系统的梳理。

众所周知,百度搜索是提供网络搜索相关服务的一个公司,“百度”为该行业的驰名商标。而“百度烤肉”是深圳市亿百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最近几年使用“百度”商标在烤肉餐饮上进行推广,发展迅速。百度搜索认为,百度烤肉使用“百度”商标进行餐饮服务的推广,侵犯其在先的商标权利。

二、法律基础

那么百度烤肉使用“百度”商标进行推广是否合理使用?如果侵犯百度搜索的商标权,是引用商标法的那条款项?我们首先从商标法的立法精神来分析。

商标法的立法精神是保护市场秩序,维护市场公平的角度出发。既要不使得某些公共资源被大型企业垄断,也要维护这些大型企业多年打造的无形价值。所以有的媒体说一个几百亿的大公司和“烤肉”叫板是小气,我们认为恰恰相反,这是百度具有法律精神的一种体现,该是怎样就怎样,触犯了权益,就要用法律进行维护。

我们从抗辩双方角度来分析:

百度搜索可以引用的法律条款

1.如果百度拥有第43类餐饮服务的“百度”商标,可以直接使用商标法第五十二条。

2.如果百度没有底43类餐饮服务的“百度”商标,可以考虑适用商标法第十三条,利用其在网络服务上的驰名程度,进行跨类保护。并且可以适用商标法第四十一条,撤销“百度烧烤”已申请或已注册商标

百度烤肉可以引用的法律条款

1.如果百度烤肉拥有第43类餐饮服务的“百度”商标,可以用不同类别的商标权来抗辩,对于双方的服务内容差异较大、消费者群体不同、商标整体或者局部使用形式不同,驰名类别不应该扩大至该类。

2.如果百度烤肉没有第43类餐饮服务的“百度”商标,那么属于商号的不正当使用(商号主体部分为亿百度,但是在店面宣传的时候使用的商标是百度,属于对商号权缩写的不正当使用),这种情况就要考虑尽可能的减少赔偿。

三、赔偿要求是否合理

根据商标法对侵权赔偿的修改来看,可以从下面三种方式来考虑:

1.权利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

2.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

3.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的1到3倍范围内确定赔偿数额。

如果以第2种形式来界定,深圳市亿百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现有加盟连锁500多家,要求千万也有其合理性。当然,由于商标网在现阶段无法登陆查询,具体结果还要看双方的商标注册情况以及使用证据。我们会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