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小天鹅”各执一词争商标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3-08-07 16:25:52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昨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底捞火锅)状告重庆小天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天鹅公司)及河南知味斋清真肉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知味斋)商标侵权民事诉讼案。小天鹅公司称,他们生产、使用、销售的海底捞火锅调料,拥有商标注册证,海底捞更广泛的是打麻将胡牌的一种叫法,不应是海底捞火锅的独享。

今年以来,海底捞火锅在郑州发现知味斋公司在代理销售小天鹅公司生产的成品火锅底料,该底料使用的则是“海底捞”的“名号”。随后,海底捞火锅将该小天鹅公司及知味斋告上法庭,要求其停止生产和销售印有“海底捞”字样的火锅底料,并分别赔偿其50万和10万元经济损失。

在昨日上午的庭审中,海底捞火锅的代理律师拿出一箱他和公证部门一同购买的火锅底料。记者看到,在这些袋装的火锅底料上显著的位置,印刷着“海底捞”3个字,有“鲜浓”、“清汤”等数个口味儿。

“海底捞火锅是全国知名的餐饮品牌,在餐饮服务上具有很强的特性,海底捞火锅1997年申请了‘海底捞’商标,有效期至2017年。被告使用的‘海底捞’商标与原告的企业字号及注册商标‘海底捞’完全一致,在产品包装上单独标注‘海底捞’,且明确标明‘海底捞TM’,并提示:购买时请认准‘海底捞’商标字样,完全是商标法意义的商标使用行为,使得顾客很容易认为该底料为原告生产销售,可以视为不正当竞争。”原告代理律师说。

小天鹅公司的代理律师称,小天鹅公司从另一人手中取得了“海底捞”火锅底料的商标使用权,并授权生产和销售,该商标是经过注册认定的合法商标。

“我们不认为海底捞火锅是个知名品牌,‘海底捞’并不是海底捞火锅的特有称号,在四川麻将中,将起到最后一张牌而胡牌的情况称为‘海底捞’,这是个通用的民间叫法。”小天鹅公司的代理律师称,“就像中华香烟和中华牙膏一样,都可以叫‘中华’。所以,我们使用注册过的商标生产销售火锅底料是正当合法的商业行为。”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