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工商局查处一起侵犯名酒商标知识产权案件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2-07-23 20:57:22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近日,经群众举报,来宾市工商局查获一起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查获假冒剑南春、五粮液等名酒商品一批,对当事人给予从重处罚。

经查明,当事人何某,系来宾市兴宾区人,在来宾市兴宾区开办一家烟酒经营部,何某于今年元月份从柳州市某市场购进剑南春、五粮液等名酒商品一批,放在自已的烟酒经营部进行销售,在销售过程中,被来宾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当场查获,由于何某无法提供这批名酒的相关进货合法凭证,工商执法人员查扣了这批“名酒”,经鉴定,这批剑南春、五粮液等名酒商品属假酒,当事人何某行为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来宾市工商局对当事人何某作出了没收这批假冒剑南春、五粮液等名酒商品和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来宾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宋支队长说,商家在经销名酒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执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购货发票等,在经营中,要接受工商部门查验,如发现无任何手续上门推销名酒,及要向工商部门12315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