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还是维权 游戏商标抢注为何屡屡发生

新闻来源: 发布时间:2012-06-16 20:57:27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近日,相信国内不少DOTA玩家听说了一个让人哭笑不得的消息DOTA商标被国内商户抢注,不少商城都收到一封特殊的“侵权通知函”要求相关商品禁售。

对于任何一个商家来说,商标或者可以说是知识产权都算是产品的核心价值所在,就如同人的魂魄、和产品文化能够被受众关注以及记住的,谁能抢先一步占得先机就有可能获得压倒性的胜利。

但不知从何时开始,商标抢注已经在游戏业界变成了一个敏感话题。无论是国内厂商还是国外厂商几乎都在商标上吃过亏。为什么商标抢注屡屡发生?

缺乏打击手段

商标抢注的现象在游戏业界几乎之屡见不鲜,同时又屡屡拿不出有效反击手段,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抢注这一行为无法给出有效的法律保护。

在立法上,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未明确规定商标抢注行为属不正当行为。

在理论上,有学者认为商标抢注行为是否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很难认定,认为其只是合法但不合理。理由是,抢注行为只具备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部分特征。因为虽然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已创出信誉的商标行为属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和公平竞争原则,且获得了不当利益的行为,但是这部分不当利益并不构成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因为法律并未规定他人在先使用某一商标而应得的权益受法律保护。另外,抢注行为并不是欺骗或不正当,因为对于商标实行注册在先原则,你如果不先申请注册,别人当然可以先申请注册,并没有排挤竞争对手,法律并未规定其为非法,所以判定抢注行为属不正当竞争行为缺乏法律依据。

游戏商标归属定义模糊

目前,商标作为游戏产业的虚拟财产之一,它的定义相比与其他产业显得十分模糊,就拿之前闹得沸沸扬扬DotA商标之争为例。

Dota是DefenseoftheAncients的简称,可以译作守护古树、守护遗迹、远古遗迹守卫,是指基于魔兽争霸3:冰封王座(由暴雪娱乐公司出品)的多人即时对战自定义地图,可支持10个人同时连线游戏。DefenseoftheAncients后来演变为DotAAllstars系列,至此之后DotA就代指这种5V5的竞技方式。根据《商标法》,只有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才能注册为商标。而DotA这种玩法几乎算是玩家根据原游戏自行衍生出来的,它的商标归属就成了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

有人认为DotA版权应该归属于所有地图开发者,毕竟DotA是基于魔兽蒸包的游戏平台,但也有人认为DotA是属于Icefrog,因为是Icefrog将DotA推向全球,没有Icefrog就不会有现在的成就。

虽然此次事件以暴雪游戏改名告终,但其反映出的游戏商标界定难,维权亦难的问题却不容小觑。如不采取重视,恐怕暴雪和Icefrog的商标之争就犹如给无良厂家开了一个先例,种种问题就会相继在国内市场出现。

续作未出 商标先行 恶性竞争打击对手

游戏商标抢注另一个常出争端的问题——续作。因为游戏产业本身的性质所定,一款游戏能否成功其中所要求的元素太多太多。所以在游戏厂商推出一款新游戏的时候,大多是报以一种试水的心态,恐怕除了暴雪,没哪个厂商敢保证自己所推出的游戏一定会卖得很好。通常是在游戏销售一段时间后,根据市场情况来确定是否出续作。但往往在这个时间段,很多公司为了打击竞争对手而抢注其游戏的商标。

《劲舞团》这个名字相信只要资深一点的网游玩家都不会陌生,它起源于一部韩国漫画《Audition》,游戏由T3 Entertainment开发,Yedang Online负责其全球发行。《劲舞团》最初于2005年在韩国展开测试,后来发展到全球范围。它作为国内当年最热门的音乐游戏在风头一时无两,几乎每个网吧都会传来敲击空格键的声音。但正是因为它的热门,他的续作却遭遇了商标难题。

据悉,今年2月份博瑞签下劲舞团的正统续作——《Audition2》中国大陆地区独家代理权。但令人尴尬的是《Audition2》的中文名需要另起炉灶,因为劲舞团2的商标已被九城注册,如果继续使用《劲舞团2》必定会牵扯到九城与久游之间的关系,为了避免AU系列在国内上线受阻,博瑞最终将《Audition2》定名为《劲舞堂》。

值得一提的是,在09年4月份,久游推出自主研发网游并定名《GT劲舞团2》以抗衡九城,随后,韩国T3发表官方申明:只有《Audition2》才是《劲舞团》正宗续作,其他任何游戏冠名“劲舞团2”均为山寨。

山寨作品名称像续作这种事情在国内还算常见,几乎从九几年FC时代就有,但像现在这样正统续作名称像山寨作品,这种鸠占鹊巢之事实在让笔者感到唏嘘。

游戏作品成功,注册商标肯定是必然要做的,但总不能推出一款作品,便要把与名称有关的内容,所有续作,译名全部注册一遍,且不说游戏万一失败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光注册所消耗的时间与精力就足以让开发商头疼不已。因此,商标续作抢注之争,看似是代理商和发行商的失误,导致被人钻了漏洞,实际还是游戏厂商之间的恶性竞争所致。虽然这么做在短期得到的收益出众,但实际消耗的却是在玩家眼中的企业形象,随着时间推移自然会发现得不偿失。

游戏厂商需提高自觉

现在,知识产权与商标在厂商与玩家心中地位依旧不高,国内对于山寨见怪不怪,几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闹出某某商家抢注了某某游戏的商标之类的事件。网络游戏作为近些年才兴起的产业,在法律保护上难免的会出现缺失,在商标抢注的问题的解决办法,主要还是依靠游戏厂商的防患意识以及自觉。若能提高这两项,也许这些商标抢注的纠纷才能真正淡出人们的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