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因侵权“傍名牌”被迫赔偿两万五

新闻来源:慧聪网 发布时间:2012-03-09 22:16:50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慧聪鞋网3月9日讯,看到美洲豹的图案就以为是波马公司的产品,但其实不然,沈阳市某大型商场就销售着印有美洲豹图案的箱包,波马公司发现该箱包并非其品牌旗下的产品,故将销售该箱包的商场诉至法庭。最终,该商场被判处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25000元。

喜欢运动的朋友应该都认识标有“PUMA及美洲豹图形”的品牌运动衣、运动鞋等产品,而且该品牌在各大商场均有销售。经了解,该商标持有人为鲁道夫·达斯勒体育用品波马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波马公司)。从1978年开始,他们在中国注册了“PUMA及美洲豹图形”商标,并不断进行市场培育。

在大商场购物,顾客买的就是放心,不会存在被欺骗的事情,这是大多数消费者的心理状态。尤其时下名牌产品更受大众青睐,正因如此,有些商家就打起了“傍名牌”的歪主意。

波马公司在做市场调查时发现,有一款叫仕狼牌的旅行袋前后两面均印有PUMA文字及美洲豹图形,沈阳的大型商场里也开始出现了这类侵权箱包。

波马公司认为,这款箱包足以让消费者认为是波马公司的产品,因此必须出手打击。在通过公证处充分取证后,波马公司将销售假名牌的沈阳某大型商场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卖场中销售的旅行袋与涉案商标核定的商品均系布纺织物制旅行包,属于同一种商品。该旅行袋上使用的标识,经与注册商标隔离比对,视觉上基本无差别,属于相同的标识,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该商品来源于原告或与原告有特定联系。涉案商标在我国市场已经形成较高知名度。商场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其销售被控侵权商品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结合原告注册商标的知名度、被告的经营规模、主观过错程度及原告为进行本案诉讼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等因素,法院依法判决沈阳某商场立即停止侵害“PUMA及美洲豹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