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乐福涉嫌销售假冒LV包遭索赔50万

新闻来源:东方网 发布时间:2010-07-14 10:31:56 编辑:武汉商标注册中心 浏览:

路易威登员工购包投诉

一只标有路易威登商标的手提包竟然只售49.9元。2005年12月12日,路易威登公司员工在家乐福武宁店内发现了此包。这些款式和商标与真品“LV”包极其相似的手提包,公然摆在超市的醒目位置出售,并标以“特价促销”,其价格与真品包8950元相差了约180倍。路易威登的员工当场买下一只“LV”包,转身向工商局投诉。

第二天,市工商局普陀分局工作人员对家乐福超市武宁店进行了检查,当场在货架上查获并扣押了仿冒路易威登商标的女士手提包37只。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认为,家乐福销售假“LV”手提包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专用权,对其商誉造成了严重损害,起诉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50万元人民币,同时承担律师费及调查费等费用共计11万余元。

庭审辩论三大争议焦点

昨天,此案在上海二中院开庭,院长沈志先担任审判长。法庭上,双方围绕商标是否侵权、超市方是否尽到合理注意力义务、赔偿数目是否合法有据展开了辩论。

●争议一:被查封女包商标是否侵权“LV”包商标

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认为,工商局查封的37只女包共有3种商标形式,其中1种直接用了“Louis Vuitton”英文商标,另外2种也用了与“LV”商标极其相似的十字花标志和梅花标志,明显属于侵权。

联家超市则认为,除了有明显英文标识的女包外,其他2种商标与“LV”商标在外形上还是有着明显的区别,并不能认为是侵权。

●争议二:超市是否尽到合理注意力义务

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认为,他们的商标作为国际知名商标,享有很高的认知度,而家乐福同样作为一家零售业知名超市,不可能不知道“LV”的商标权,况且“LV”作为一种奢侈品,不可能以如此低价出售。假“LV”包公然摆上超市货架,说明超市对所卖商品并未尽到合理的注意力义务。

而对于假“LV”包出现在超市货架的原因,联家超市把责任全推给了供应商。联家超市表示与各供应商之间对所进商品的质量和商标都有相关的协议和承诺,此次涉案的假“LV”包主要是供应商为了充抵数目,从地摊上私自购进。而超市每天周转商品种类达到36000种,所以未能及时发现。

昨天,供应商也出庭做证,承认这批被工商局查封的“LV”女包是他从地摊上购进的。供应商还表示,他在购进时并不知晓“LV”商标,属于无心之过。

●争议三:赔偿数目究竟按何标准

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提出了50万元的赔偿金额,并认为他们实际遭受的损失无法估计。

联家超市对此金额表示无法接受,认为应根据侵权方的既得利益而定,目前假包出售价为49.9元,超市进价为37余元,共售出了3只涉嫌侵权的女包,获利36.87元,因此赔偿额度可根据既得利益而定,同时还可酌情赔偿相关损失。

由于对赔偿数额双方争议较大,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

[晨报调查]

■记者走访七浦路服装市场,发现知名箱包被仿售情况依旧严重

万元假"LV"进价只有八百

昨天庭审结束后,记者走访了七浦路服装市场,发现包括"LV"品牌在内的各大国际知名品牌箱包被仿冒出售的情况仍然严重。

记者在七浦路连续走访了5家店铺,发现均有各式假冒"LV"箱包和手提包出售,且明目张胆地摆放在店铺醒目位置。一位店主透露,他的货全部是从广东进货,货色分为特级、A、B、C四个档次,其中特级货是最为仿真的,价格也最高,小一点的手提包200多元,大一点的要600多元,旅行袋的价钱就更高了,要1000元左右。

店主还透露,如果所购数量较大,他可以带去仓库看货,里面A类货较多。"现在上面对假货查得比较严,一旦发现要被处以重罚,所以好货都放在仓库里。"

在另一家店铺,店主向记者透露,假"LV"箱包进货价钱十分便宜,最好的也只要几百元人民币,A档次的一般只需几十元,但售价却成倍增长,利润相当可观。这名老板还透露,曾经有个客人用1万元在襄阳路某店铺买到一款"LV"包,而那款包的进货价只有800多元。晨报记者 李晓明 聂琳琳 新闻晨报